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2455

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我区服务五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答辩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9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重庆、成都2个城市设置考试现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和面试现场。

1. 第一考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沙正街174号(三峡广场A校区));

    2. 第二考点:西南财经大学。

    3. 考试(指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第一考点招聘剩余岗位数纳入第二考点继续招聘,其空缺岗位在第一考点招聘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如在第一考点已将全部岗位招满,将不再到第二考点组织招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名,一个考点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在各考点2个工作日后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布。

(二)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对照简章和《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网上报名

第一考点(重庆大学考点)报考人员在2019年6月10日09:30—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http://183.64.107.107:

6066/wans2019/index.php?zsdwid=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第二考点(西南财经大学考点)报考人员在2019年7月8日09:30—7月9日17:00期间登录“http://183.64.107.107:6066/

wans2019/index.php?zsdwid=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

(1)诚信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第一考点(重庆大学考点)须在2019年6月14日12:00前,第二考点(西南财经大学考点)须在2019年7月10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照片审核。照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打印准考证

照片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第一考点(重庆大学考点)报名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19日—6月20日00:00—24:00,第二考点(西南财经大学考点)报名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15日00:00—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实施考核招聘的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确定,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5:1的需参加笔试,按照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答辩。岗位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5:1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64.107.107:6066/wans2019/index.php?zsdwid=2”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只能本人前往,不能委托。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通知为准。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1)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参考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佐证材料;(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本人获奖证书等能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是必须项);(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符合本《简章》条件要求报考的或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各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通知为准。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在全部完成考试考核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上公布本次招聘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择岗位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服务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技能实作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查询。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试用及正式聘用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27166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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