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等机制;研究决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领导和指导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选树;负责人才项目、荣誉称号、职称评审等申报推荐工作中师德师风的审核;负责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戴 玄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向小川 党委常委、副院长
米永生 党委常委、副院长
委 员:何海燕 组织部部长
盛全生 宣传部部长
谭永忠 教师工作部部长
李柳柏 教务处处长
吴 文 科研处处长
王东辉 学生工作处处长
冯伟林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主任
易小燕 工会副主席
曾 强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