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25

机器人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为达到培养学生实际专业技能的教学目的,同时确保实习实训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中心实验室、实训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有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实训安全,促进实验、实训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在组织实验、实训期间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对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科学的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何仁琪  黄江波

副组长:郑显华 王哨波

成员:李江渝、张善贵、孙聃、邹才全及具体实验(实训)项目指导教师和年级辅导员。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2)组长:负责安全小组全面工作,联系学校保卫处、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管理处,接受其统一布置的安全检查、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工作,为副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指挥、调度、协调安全保卫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副组长:接受组长分配的具体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各实验室、实训场地的安全情况、评估防范措施强度,汇总安全隐患数量与类型,及时呈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尽快解决。出现重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成员:组织实验室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实验、实训室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积极排除,对个人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对中心其它的实验室出现险情,也要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三、应急处理联动机制

在实验室、实训场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治伤员,同时向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学校相关部门汇报险情,保护现场,责任领导应当尽快赶到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师生员工,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全力抢险,并配备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后的快速处置工作。

各级安全工作机构的联系电话如下:

学校保卫处:72790110

学校校医院:72790120

机器人工程学院:

何仁琪 13996755108

黄江波 18983593010

郑显华 18323998068

王哨波 18983310955

四、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无论发生如下何种类型的重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在拨打110119120等公共救援电话的同时,应尽快告知上述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火灾:利用消防设备,就地灭火,关闭水电,组织师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如难以控制,拨打119110,请求救援;

2.被盗:保护现场,拨打110报案,等待勘察。

3.受伤:拨打校医院电话:请求急救,如不通,拨打120求救。再有困难,组织人力救助。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利事后分析原因。

4.触电:关闭电源,现场抢救,同时向医务人员求助,同本款第3条处理。

5.大风:在接到通知时紧闭门窗,关闭水电,大风到达后不随便外出。

6.地震: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至空旷之处;如有困难,应当寻找狭窄地方躲藏。

7.雷击:积极抢救,同本款第3条处理。

五、日常管理

1.每月定期检查安全工作一次,对电、水、气、门窗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挖掘,排除旧隐患,预防新隐患出现。

2.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必须清楚本实验室中灭火器位置和使用方法,对本实验、实训室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如电源绝缘破损,水管开裂、漏水、门窗锁失效等)要及时掌握、汇报、尽快排除,如不及时汇报,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果已汇报,未能及时排除而造成损失的,本人负次要责任。

3.任何人都不能在实验室用火、电炉、开水器或其它炊具蒸煮食物。

4.学生上实验、实训课时,各实验、实训室前后门都应打开,室内通道要尽量宽畅,确保在意外事故出现时、便于疏散与撤离。

5.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水电气、门窗;断开易遭雷击设备的外部信号线,如外网线、电视信号线、电话线等。

六、其它

1.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学院。

2.本预案由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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