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重庆市统战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根据《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19〕48 号)精神,成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内部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具体如下:
一、学校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我校“大统战”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
组 长:彭寿清
副组长:戴 玄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安全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统战部,统战部部长周凯兼办公室主任,统战部副部长邱明淑兼办公室副主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学校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指导机关党委、各二级部门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承担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