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实践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教学见习、课程见习、工程实训、教育研习、野外实习、毕业创作、毕业汇演、技能竞赛、艺术采风、写生、社会调查、考察、讲座、科技创新等实践教学活动。
二、活动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规范意识
教学院成立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实践教学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带队(指导)教师、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等。教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规范意识,按照“活动前申报、活动后总结”进行管理,即活动严格按照实践教学活动必须的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实践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安全高效,实践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提高认识,强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责任意识
实践教学是我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各教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相关政策和管理文件的学习,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管教结合、从严管理”的原则,教学院要健全院级实践教学相关管理制度,院长、党总支书记是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理顺职责关系,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意识
安全保障是保证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师生的自律能力,预防、控制和消除实践教学中的安全风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实践教学组织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责任。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前需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规范的学习,增强实践教学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切实将实践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控,提高实践教学活动过程化管理意识
加强过程化管理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保障的有效举措。各教学院要认真检查实践教学活动过程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教育、监控措施是否到位,统计、核查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到岗详细情况,校外实践学生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做好活动记录。实践教学活动可采取多种方式(如QQ群、微信群、电话、巡视等)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时常提醒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强化监控,提高过程化管理意识,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提供全力保障。
(五)注重细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意识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对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控。各教学院是实施实践教学的责任主体,要注重过程管理细节,提高实践教学育人效果质量意识,落实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制订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方案,选派经验丰富的带队(指导)教师,保障指导教师的数量,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教师、学生与社会相结合的三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及材料归档,促进实践教学高质量发展。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申报表.doc:长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申报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