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2595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等机制;研究决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领导和指导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选树;负责人才项目、荣誉称号、职称评审等申报推荐工作中师德师风的审核;负责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戴  玄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向小川   党委常委、副院长

米永生   党委常委、副院长

委  员:何海燕   组织部部长

盛全生  宣传部部长

谭永忠  教师工作部部长

李柳柏  教务处处长

吴  文  科研处处长

王东辉  学生工作处处长

冯伟林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主任

易小燕  工会副主席

曾  强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58

202158日印发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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