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工程学院毕业实习保险采购服务公告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6-06-22浏览次数:12

长江师范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毕业实习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预算单价

不高于27/人。

三、采购服务内容

1.被保险人范围:长江师范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大四本科学生,涉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三个专业,预计投保人数360(以每年实际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名单为准,按实际人数结算)。

2.保险期限:3个月(分两个时间段,一般为每年710日起至年1010日止、111日起至次年21日止),具体起止日期以投保单约定为准,一般覆盖暑期、秋季学期两个毕业实习阶段。

3.实习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4.实习活动范围:包括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在岗实习工作、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途中的通勤、学校安排或认可的居住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以及因实习工作需要而外出的全过程,保障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

5.实习岗位类型: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岗位,涉及机械加工、设备维护与操作、自动化产线作业、机器人调试等工科实践场景,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特定职业风险。

6.保险服务要求:根据我院学生实习特点及市场主流保障标准,本次采购保险方案的保障项目和赔付保额如下:

保障项目

保额

意外身故/伤残

不低于1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不低于1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

不低于50/

其他可选保障

猝死保障、第三者责任、精神损害抚慰赔偿金等

医疗费用赔付规则要求:医疗费用免赔额不高于100元,给付比例不低于90%

免赔额及赔付比例要求:医疗费用实行人民币100元绝对免赔,超过部分按不低于9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四、保险服务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便捷的投保操作流程,支持按实际实习学生名单分批投保和动态增减。

2.保险期间内,因实习学生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应就事故发生后180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及时赔付。

3.供应商应具备全国范围内的理赔服务能力,建立快速理赔响应机制,并提供7×24小时报案咨询服务热线。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保单凭证、理赔指引等材料,并就保险条款、理赔流程等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指导。

5.中标供应商须上门办理所有保险事宜,在收到索赔材料后,应在保单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核定并支付赔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2.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供应商应具有高等教育机构学生实习保险服务的承保经验,能够提供同类项目的服务案例,且具备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理赔服务网络。

七、比价方式或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6622)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标书(纸质或电子)。

2.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标书(纸质或电子)。

3.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和采购人全部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递交开始时间:202662214:30

递交结束时间:202662514:30

递交地点:长江师范学院至定南楼505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或邮件:1346517957@qq.com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汤老师

联系电话:18323998068

电子邮箱:1346517957@qq.com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

机器人工程学院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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